投降,会被送到暗无天日的矿井底下做苦工偿还血债,只有杀了长官才能立功赎罪,拿了赏银回家,侍卫们像三天三夜没有吃食的饿狼,忽然闻到了血腥气,一起向昔日的长官,巩昌军便宜都元帅汪良臣围了过来。
呀~呀~呀!汪良臣狂嚎起来,五十年尸山血海的生涯,他可不是善茬。手中战刀斜劈,把面前一名侍卫的脑袋削落。
“大帅小心!”拧胯转身急回头,汪良臣只见一左一右两名亲兵同时冲上,左边那个弯刀斩向自己脖子,而另外一位似乎是忠于自己的,他手中战刀向着那叛徒招架。
汪良臣大鹏展翅手起一刀,将左边亲兵的脖子斩断,刀身在空中划了个圈,在右边侍卫惊骇欲绝的目光中,把他的脑袋拍得粉碎。
一瞬间,两个侍卫都被他亲手杀掉。两个人中,到底谁想保护他,谁想出卖他,汪良臣不敢去管了,也不敢去想了,他突然发现,自己麾下那支无限忠于巩昌汪家,追随着数代大汗的脚步,替蒙古帝国打下四川天府的雄师劲旅已经变成了一堆得了失心疯的疯子。
巩昌军是一支以杀人和抢劫为目标,以金钱女色凝聚在一起的强盗部队、野兽军团,仗着蒙古帝国的威势,曾经在四川烧杀抢掠得意非凡,欠下了四川人民累累血债。
在妇女的惨叫、婴儿的哭号、老人的痛骂和少女的啼哭声中,他们的**极度膨胀,曾经自认为是最勇敢的武士,最强大的军队,所向无敌、视死如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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