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便听到了沙沙的脚步声,这是皮靴与地面摩擦时发出的声音,当那只两脚兽接近它的洞穴的时候,它听到的也是这种声音!
野兔浑身汗毛根根倒竖起来,两条短短的后腿往地面1蹬,像离弦之箭1样窜了出去!
雇佣兵那边,盯着仪器屏幕的技术员突然大骂:“法克!她发现我们了!她正在逃跑!”
正在技术员的指挥下带着1众部下轻手轻脚地往虎鲨所在的位置逼近的戴蒙德1听,气了个半死,怒吼:“追!”1马当先朝着信号所在的方向猛冲过去,雇佣兵们纷纷发力,朝着信号源狂奔!
技术员叫:“队长,别追了,你们追不上她的!”
戴蒙德怒吼:“你给我闭嘴!老子可是长跑健将,会输给1个女人!?”
技术员叫:“她奔跑的时速起码在5十公里以上,你确定要跟她赛跑?”
戴蒙德:“……”
现在他真的想破口大骂了。要知道,哪怕是全世界最负盛名的短跑冠军,奔跑时速也不会超过4十3公里!当然,这是理论数字,是按百米冲刺的速度计算的,事实上,1个人无论如何也没有办法在1小时内跑出4十几公里的,真这样跑法别说4十几公里,只怕不用4百米心脏就要爆裂开来了。
人类在跑步方面1直都是耐力型选手,论速度人类就是个战5渣,别说4条腿的了,哪怕是两条腿的鸡都跑得比我们快,可论耐力,干得过人类的就没几个。知道布须曼人的死亡追逐不?就是在1切狩猎手段都失效了,再逮不住猎物全村就要饿死了的时候,部落中最年轻、最擅长奔跑的猎手就会追在受惊逃跑的大型猎物后面,1刻不停地追,强迫猎物顶着4十几度的高温跟自己在沙漠中来1场死亡赛跑,这场赛跑可能要持续数个小时,对于任何1方都是极其痛苦的折磨,而赢得比赛的奖品就是活下去。动物赢了,自己可以活下去;猎人赢了,整个部落都可以活下去。反正这场比赛最终必然是以1方耗尽体内最后1丝热量,口吐血沫倒下而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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