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美军舰队至少得前出两百公里,才有忘在中国舰队攻击百慕大群岛上的机场的时候发起攻击。
显然,这正是史蒂文森选择在百慕大群岛东面巡逻的主要原因。
在他看来,只要中国舰队敢于首先攻击群岛上的机场,他就能在这个时候用一次决定性的攻击打垮中国舰队。
只是,史蒂文森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
这就是,如果中国舰队的目标是百慕大群岛上的机场,而不是美军舰队,就最有可能从正东面进入。这样一来,美军舰队的巡逻区域,恰好就在中国机群的攻击线路上,也肯定在中国侦察机的搜寻范围之内。
也就是说,美军舰队很有可能在岛屿机场遭到轰炸之前暴露行踪。
这样一来,即便顾祝同打算轰炸机场,也会在发现美军舰队之后立即调整作战行动,首先攻击美军舰队。
可以说,换成斯普鲁恩斯来指挥的话,肯定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说白了,就算斯普鲁恩斯做出同样的判断,他也会让舰队在百慕大群岛南面,甚至是西南面待命。这样一来,中国舰队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在轰炸岛屿机场之前发现美军舰队,也就不可能首先攻击美军舰队。虽然这么做,也会产生一个问题,即美军舰队不大可能在第一时间发起反击,但是却能够保证舰队不受到攻击,而只要美军舰队还在战场上活动,就肯定能够获得机会。
事实上,只要中国舰队首先攻击了百慕大群岛,美军舰队就能获得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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