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玉也是人,或者换一种不恰当的说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里,“611”的成员,把红玉也当做一个人来看待。
对于这两者之间的交集,老萧把握不好叙述的分寸,就省略了。
通过有关的渠道,老萧看过审讯的记录,也接触过办理该案的警员,下面就给大家简要的转述一下,我所知道到一些案中原委。
大约是在两年前,红玉在蜀省结识孙辉。
当时可以说是孙辉把她救了出来,她就跟着孙辉来了平城。
对于这段经过和自己的身世,红玉始终没有详细供述,她自称没有父母,对于自己掌握的行窃技艺,没有作任何解释。
她对孙辉的评价是,他是个好人,自己是个坏人。
她说,孙辉其实挺有能力,是自己没有做好,管不好他,没有帮到他,最后害了他。
和孙辉回了平城后,他俩住在铸造厂家属院,孙辉去世的父母留下的房子里。
那时孙辉手里有些父母留下的积蓄,二人的日子过的虽然不富裕,但是感情很好,孙辉很爱护她,她很满足。
过了段时间,孙辉和她商量,想找朋友合伙做点生意挣钱,把日子过的好一点,将来两个人有了孩子,给孩子一个好的生活环境。
红玉非常高兴,夸奖孙辉有责任心,让他只管在外面忙活,家里的事不用他操心。
但是孙辉这个人性子急,又爱交朋友,容易相信人,三下两下就把手里的钱花光了,生意也没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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