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彻底地佩服了。为了能在《人民日报》的副刊上发表,居然请动了部队的这位文学大师撰写一篇不署自己名字也永远不会收入自己文集的小说,还规定了情节和掺杂了那么多不合理要求。
我对首长所说的不惜代价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
“经过慎重的考虑,如果不能和党中央建立非常安全和可靠的联系渠道的话,我将不再像现在这样写信了,而是潜伏下来,去过自己的生活。因为现在这样太不安全了,如果信的内容泄『露』出去的话,甚至是对祖国有害的,这将严重违背我写信的初衷。”
我不由地回想起了我到专案组后,看到的那封“蝴蝶”来信里夹着的小信里的内容。
“尊敬的首长,如果你觉得我信中的内容和我知道的东西有价值的话,那么就请和我联系吧。如果信真的是中央收到了,并引起了一定的重视,那么请在今年4月1日的《人民日报》上发表一篇文章(时间上应该来得及吧),内容嘛,就请写关于未成年的小孩子不能去扑山火的内容吧,说不定还可以救一个小孩子的命哦,这样大家就不用去学习他了。看到文章我就知道中央已经收到我的信了,那么我才可以放心地继续写了。另外,记得保密单位都是写某某信箱的,如果文章里出现这个数字的话,那么以后我就往北京信箱写信(如果不是巧合有重复的话),这样应该你们很快就可以收到了吧。收到信记得要打好评哦,亲!——一只爱国的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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