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呆坠滚到我的脚边,不住的在瑟瑟发抖,一股尿骚味扑了过来,我暗骂这呆货又吓的尿裤子了,带上他除了丢人显眼的,没有多少实用的好处。我将呆呆拉向一边,敢紧大叫着让卡梅伦手下留情,我留着那具僵尸还有用处。
卡梅伦听到我的叫话,揪住那僵尸的脖子,就扔在了地上。我从怀中取出控尸符,那僵尸像弹簧一样刚从地上弹起来,我就将符咒贴在了它的额头上,然后用猪血在它的脖子上画了控魄符。控制像旱魅一样的顶级僵尸,可能需要大费一番周折,但是控制这具几百年的僵尸,用这些符文画在它身上,就足以让它变的为我所用了。
我使用“脑经咒”,在脑中想像着,就能够控制这具僵尸的一举一动来,让它怎么跳它会照做,简直就成了我的傀儡僵尸。卡梅伦问我留这个僵尸有何用处,不如一刀结果算了!看它身上的妖气并不强,就算控制住了,又用多大的用处?
我则对他们说,我控制这僵尸有两个目的。一个除了可以利用它与别的僵尸妖魔打斗,可以减少我们对敌战斗的压力。第二个最重要,就是利用它打开这座墓室中通向陵墓前方的机关。
呆呆一看,这僵尸被我控制后,非常的好使唤,比狗都听话。我让它干什么它就做什么,呆呆闹着非要让我传给它这个法术,让他也牵着这具僵尸玩一玩。我对呆呆解释,这个法术他使用不了,除了需要很强的法术功底外,还要用非常复杂的脑咒经,光这些脑咒经,凭他现在的脑袋瓜子也记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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