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白是穷人家的孩子,18岁参军,在部队服役了18年,自从参军后除了逢年过节回家,他就没有离开过部队,因为家里穷,他从小学会了精打细算,在部队更是把这些优点充分的发挥了出来,算账门清,因为军队的生活枯燥乏味,他把所有的精力放在了算账上,同时他还发现了里面的生意经。
但他这个人并不爱财,只是把省钱,赚钱当做了一种乐趣,当乐趣到达一定的程度,就会成为癖好。从不受重视的他,只有看到不断积累起来的钱后,才能有成就感。
也正是出于这几点,陈默才会萌生让胡白做生意的想法。他现在虽然在帮部队做事,可没有远虑必有近忧,如果那天自己一旦失去了利用价值,他怕会被卸磨杀驴,毕竟他的出身不好。
陈默需要根基,有别于歪门邪道的根基,为自己洗白未雨绸缪。
见胡白沉吟不说话,陈默拍着他肩膀,说:“老胡不着急,你慢慢考虑。什么时候想好了,你对我说一声。”
夜幕降临,时间终于来到了晚上,陈默让仇大山和自己作伴,趁着夜色潜入了五合镇,在几乎是转边了半个五合镇才从住户院里偷来几件衣服。
回到河边,五个人换上平民的衣服,步行顺着大路开始往新义州的方向走,走出十几里路后,一辆大卡车正好从他们身边经过,见卡车玻璃上贴着中国国旗,陈默他们将货车拦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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