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认我想走那条路是因为感觉那样很男人,并不是因为我想要去看什么或者玩什么,真的就是一种野性,我已经习惯了无拘无束的到处跑,因此一想到能有新的地方可去就忍不住想跑。
“如果,我是说如果,我是一个你认为的正常人,我现在还在上海,也许会再恋爱,也许还是浑浑噩噩,但一定具备你说的那些特点。但是,经历了一些事之后,我变了,就像有几条路,都能到同一个终点,到终点后就会永远都睡着。一条笔直的路,但从头到尾都是一样的景色,路边都是一样的食物,就是说,你一踏上这条路就知道走到尽头是什么样。一条什么景色都有,既有鲜花也有荆棘,既有寒冬也有炎夏,路边是各种各样不同的食物,你根本不知道下一公里会遇到什么吃到什么。你会选择哪条路?”
“好吧,就你会吃。你赢了,我们去看戈壁。等等,我查一查,三千多公里,我看该吃药的是你。我们从这里回去一千三四百公里,你这么一绕要三千一二百公里,你真的考虑过了?”
“风雨彩虹铿锵玫瑰,再多忧伤再多痛苦自己去背,....”我直接把铿锵玫瑰唱了出来。
“好了好了,你那破锣嗓子赶紧关上。三千多公里啊,要跑四五天吧?”
“不知道,一时冲动,没有细看各路段,也许三天就够了,也许四五天都不足。”
“我和你一起疯什么疯,我一会儿自己坐飞机回去,机票贵我就坐火车,你自己跑吧。”雷佳佳第一次不再由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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