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保国是个非常小气的人,虽然是个锦衣卫百户,但是往日里隐藏在义县,都是一副农夫打扮,衣服打着补丁,鞋子能露着脚豆。
别人也有从事贱业的,但是每当深夜,总是不由自主的传说自己那套飞鱼服,作为天子亲军,只有这个时候,才会感觉自己的灵魂高贵的。
但是刘保国从来不这样认为,他认为作为天子亲军,自己的飞鱼服,一定要在自己最荣耀的那一刻才穿。
他知道绥德卫大军出现了义县附近,说实话他很激动,但是突然间义县的城破了,黄台吉领着五万大军进入了义县。
所有百姓都被押了起来,包括穿着补丁衣服的自己,要跟百姓一起为鞑子干活。
就在昨天,一个傻呵呵的汉子,提着猪肉在自己身边经过。
“兄弟,要不一起干一把大的,我去劫法场,救出刘老爷子,吸引鞑子注意,你去杀了黄台吉。”
那汉子笑得非常憨厚,但是他的手掌上的老茧非常厚,肩膀宽大异常,他应该擅长使用长武器。
眼睛的眼角四处扫动,可见他非常谨慎,并不是业余的探子。
一只手在袖子里,不停的摆动,刘保国能猜到,里面应该是一把解手尖刀。
“对不起,我不认识你。”
刘保国表现的非常的茫然,说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只是个农民,想安心的过自己的日子。”
“软蛋!男子汉大丈夫宁做战场鬼,不做东虏奴。!”那汉子将一块肉丢在了他的脚下,然后气呼呼的走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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