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逍他们准备触发要约收购,他们可以直接拿下公司。
根据《证券法》,投资者在符合下列情形时,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其中一项是投资者或一致行动人持有或共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三十的。
岳志辉和兄弟会将在此刻变成为陈逍他们的一致行动人。陈逍他们将开始收购股份的要约,到时张哥和小花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卖掉。
这时,沈玉伯来了消息:事情复杂了。沈玉伯给他们三人的邮箱发了邮件。
传星传媒与艺人的合同有点问题。因为徐天佑手中的资源比较强,所以签的合约中,除了前几位大牌挂靠的工作室,其他人的签约都不是特别长。很多二线,半年以后就会到期。
“也就是说,我们只是买了一个壳。”陈逍拍拍脑袋说道:“徐天佑只要拉人走,还是能拉人走。”
金博文有点郁闷:“那就是没有什么用了?这些挂靠的工作室,锁不住的。”
“复仇蒙蔽了眼睛。”陈逍揉揉眼睛。他得重新盘算自己手里的资源了。
现在这种情况代表着,传星传媒,其实就是徐天佑。有徐天佑,它才是传星传媒。徐天佑就是去个街边的超市,他也可以把它变成传星传媒。
徐天佑在家里得意洋洋,他已经收到了别人给他的消息。金博文开始报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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