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约翰在中央公园找到了弗兰克居住的地方,他给叶楚打了电话,就是想要他马上过来,抓着弗兰克不让他再逃跑。
叶楚接到约翰的消息之后,也马上就带人坐飞机去往阿美利肯,他这次带的人只有庄清和庄离歌两姐妹,张三枪和疯狗负责守着公司。
当飞机下到阿美利肯机场的时候,叶楚他们马上就被眼前的一幕给看呆了。
只见在机场的大门前面,停着一辆加长版的悍马,而在悍马的四周,还守着不下十个人的保镖,阵势之大,比起叶楚在盛京城的时候还要气派多了。
突然一道招呼声响起,叶楚和庄家两姐妹扭头一看,喊他们的不是别人,正是好久不见的里昂。
眼前的里昂,比起之前看着好像又要更加豪奢了不少,他的脖子上挂着一条起码有半斤重的金项链,他身上穿着的更是什么古驰,老驴之类的名牌衣服。
更加让人注意的是他的鞋子,居然是一双人字拖!
像这样的操作,叶楚他们就只在广城见过,眼前的里昂,是完完全全变成了一个暴发户了啊!
“嘿嘿,老大,我穿鞋子感觉憋屈,还是穿拖鞋的好。”里昂和叶楚讪笑道。
“好你个小子,我都没有坐过加长版的悍马,你居然就已经坐上了。”叶楚拍了拍里昂的肩膀笑道,看他意气风发的样子,约翰开的公司肯定出了不少钱。
“呵呵,还好啦,约翰在公司里头赚了好几个亿,分给我的钱我就用来买悍马了。”里昂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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