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他的研究标题是:我国到底应该推行注册制还是核准制?
柴胡的这个标题灵感,无疑是来源于昨日关于公司取消保荐代表人津贴的新闻。
一个月5000元准备津贴已经蒸发,一个月30000元保代津贴也很有可能蒸发,柴胡想想就心痛,责怪自己怎么不老个十岁……
人生在世,就算是生不逢时,就算是穷,也要搞清楚原因,不能穷得不明不白。
柴胡顺着保荐代表人准入门槛降低的趋势,一步一步往下查,市场上的言论多半倾向于此趋势预示着注册制的来临。
我们已经知道,注册制不选美女,只要是母的就行。
注册制强调发行人申请发行股票时,必须依法将公开的各种资料完全准确地向证券监管机构申报。
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仅对申报文件的全面性、准确性、真实性和及时性作出形式审查,不做实质性审核和价值评判。
注册制的基础是强制性信息公开披露原则,将股票的优劣就给市场判断,遵循“买者自行小心“的理念。
柴胡不太明白,在注册制条件下,企业上市准入门槛降低,那么资本市场不是会更乱么?
为何美国就可以推行这种如此宽松的制度呢?
换而言之,如果这种制度可以帮助到更多的实体企业,使一个国家的经济欣欣向荣,那为何我国一开始不在一开始就采用呢?
一步一步地深入研究之后,柴胡发现,虽然美国实行的是表面上准入门槛较低的注册制,但这种制度背后有完善的配套体系作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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