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人在广东已经漂泊十年,叫《广东爱情故事》,粤语唱的。”
“哦,酱紫啊。”
推开书店的门,周泽发现书店里居然有一个陌生人,这个人身穿一套白衣,脚穿着千层底布鞋,手持毛笔,正在对着吧台放着的白纸挥毫。
老道坐在轮椅,对方每一笔下来,他都在旁边鼓掌喊“好!”
周泽把莺莺放在了沙发,也走过来看了看。
“老板,你回来啦,这位客人是个大书法家,来我们店喝了杯茶没带钱,但身带着笔墨纸砚,贫道让他留一幅字当茶钱了。”
周泽点点头,对此也没说什么,一杯茶水也没多少钱,人家留一幅字也说得过去。
“呼!”
写好了,
落款,用印。
这位年近五旬的白衣先生后退两步,打量着自己的字。
老道也凑去,不停地喊着“好字,好字啊!立意深远,字字铿锵,老板,裱起来挂书店里怎么样?
挂在你那个‘姑妄听之,如是我闻’的牌子下面?”
“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每个字都写得很有神韵,老道评价说是字字铿锵也一点都不为过,周泽不是很懂书法,但从吃瓜群众的角度来看,也的确是一幅好字。
但听到老道说要把这幅字裱起来挂在外面时,周泽直接道:
“别挂门外了,挂你自己房间里吧。”
“啥?”
老道心里悚然一惊,事出反常必有妖啊!
老板一旦对你好时,意味着他看见你前面有个坑,正准备看你跳下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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