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boy!你家就在附近吗?”悬鸦问。
“不是,我得回郊区了,晚上必须回去过夜,不然会遇到麻烦。”
小孩子说着,将茶缸里那一枚硬币揣进了衣兜,他衣服破烂,脏成青色的白裤衩上,隐约可以看到耐克的商标,那只没有残疾的脚上,踩着只剩半截鞋底儿的凉鞋。
这靴子是仿造的水货,阿迪达斯的开头,第一个字母后面,多了一个“i”,成了艾迪达斯。
但在浮华繁乱的城市里,人们的眼睛都习惯了瞟,已经顾及不上去细看一种东西。所以,被虚伪套牢却又没钱的人,还是不介意穿一件这样的服装,但他们很介意被像狗喜欢骨头一样喜欢牌子的人用瞟的眼睛细看自己身上这个多余的字母。
“哦!那我们送你。”悬鸦这句话,吓得男孩一愣,小家伙脸色惶恐,连忙摆手说:“不,不,不必了先生,您要是送我回去,我麻烦会更大。”
悬鸦望了我一眼,我没有说话,只看悬鸦发挥就是了。
“谁稀罕送你,我故意逗逗你,你一身破烂,和你走在一起,街上的女郎都不敢正眼瞧我。自己赶紧滚蛋,我晚上要在这里飙车,免得撞死了你,影响我的车速。”
悬鸦冷冷地说完,便驻足不动,盲眼小男孩儿拍拍口袋里那一枚硬币,嘴角儿尴尬地挑笑了一下。“我马上离开,祝您好远先生,上帝会注视着一切生命,而您将受到恩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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