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小便跟在爷爷身前,老爷子喜欢这些笔墨纸砚的东西,耳濡目染之下,我也就渐渐的对这些东西了解了,不过对于书法,老爷子对我确实有硬性要求的。
所以如今我也算是身傍技能而深藏不漏。
我走到书桌前,扫眼看去,眼下的这笔墨纸砚可比他小时候练字时候用的要好多了,神情微顿,我抬手从笔架上选了一只狼毫毛笔。
狼毫,不是用狼的毛制成的毛笔,而是黄鼠狼的猫!据我所知,狼毫毛笔以东北所产‘关东辽毫’品质最佳。
“玹玹,喜欢什么?写完送给你!”我笑了笑,转头对着李玹道。
李玹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守着她爸爸呢,还这么贫!都不知道肚子里装了几份货,就在这显摆。
李忠山笑笑,也不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
“那就……”李玹眼珠滚动,“写李清照《点绛唇》吧,蹴罢秋千!”
我诧异的看了李玹一眼,看来生在书香世家,果然也不是表面看上去的那么简单,古灵精怪之下藏着的是一份腹有诗书。
看着李玹的表情,我就知道,这丫头是想要考考他,让他在未来的岳父面前出丑呢!
这首《点绛唇》是李清照在恋爱时期描写女子的一首词,写尽了少女的天真和羞赧。
“好,那就写这首送给你!”
我挽了挽袖子,抬臂提笔让毛笔浸满墨汁。
“咦?”看着笔下的砚台,我诧异出声。
宣纸整平,镇纸也是上好的玉石,青色的,我看不懂是什么玉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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