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是这么拖下去怕是不好送审,您说怎么办?”
我立刻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一般来说,这样的案子要想提起公审,要么就要有直接有力的证据,要么就要有案犯的口供。
可是,现在我们的证据,就只有死去的女孩眼睛里的那根貂毛。
要说口供,那个哑巴是不会说话的,她也肯定不会写字。至于哑语,那只有天知道她会不会了。
而我指向的那个案犯本人还是个傻子,这种人没有行为能力,他的口供根本就不能成立。
至于那个老太太,属于岁数很大的那种。恐怕警方审讯的时候,轻易都不敢放大音量,怕出人身危险。
就这样的一家人,要是得不到口供又没有有力的证据,只怕抓了也得放回去。
“要证据是吧,”我叫停了双手被铐住,正朝外面走的傻子。
我的手里拿着那根青铜板,用这东西挑开了傻子身上的棉袄扣子,然后我就把他的衣服襟挑了开来。
傻子的身上是光脊梁穿的棉袄,我把他的衣服这一撩开,傻子满身油腻,脏污不堪的身条就露了出来。
“看见没,他的棉袄是反穿的。”我回头看了看常队长。
常队长赶紧好奇的过来观看。
果然,在那个傻子的棉衣里面是黑色的棉袄表面,他确实是把棉袄反穿着,原本的衬里被他翻出来穿到了外面。
在场的人一眼就能看得出来,那原本用黑布做成的棉袄外面,上面的油泥和脏污弄得一片锃亮,脏得就跟一件皮夹克似的。很显然,这一面才是原本应该放在外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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