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这是什么吗?”颜森掏出一把小巧的手枪,这把手枪很小,能放在手掌里。这是勃郎宁M1906袖珍手枪,还有个外号:“掌心雷”,威力不大,射程也只有三十米,但在有效范围内还是能杀人的。
颜森白天除掉李明卿,正是用的这把掌心雷。近距离射击,一枪致命。他对自己的枪法非常有自信,当时的情况,他也只能开一枪。
这么小的枪,拿在手里,旁人都不会发现。这也是他能接近李明卿,射击之后还能从容离开的原因。
“这么小的手枪,又这么轻,放在我手提包里都行。”卢文英把玩着这把手枪,不仅没有害怕,反而很好奇。
“喜欢?送你了。”颜森拿起桌上的酒杯喝了一口,豪爽地说。
对他来说,再好的枪也只是工具。只要佳人喜欢,不要说一把枪,把命给她都行。
“真送我?”卢文英搂着颜森的脖子,一脸“欣喜”地说。
能在白玫瑰舞厅做当红舞女的,自然也不是一般的人。她也是帮会中人,拜了一位过房爷,曾经也摆过花会,还开过Ji院。
她跟男人相处,当然不会喜欢什么武器,她相中的是颜森口袋里钱。颜森豪气过人,对她非常大方。她之所以“喜欢”,主要还是想讨颜森欢心。
颜森在卢文英脸上亲了一口,笑眯眯地说:“虽然这也是我心爱之物,但谁让你是我心爱之人呢。这可不是一把枪,更是一把杀过人的枪。知道今天上海最轰动的是什么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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