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小顺轻咳了一声,道:“对长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余长乐等人现场询问,当时葛会荣正在余长乐的总经理办公室查账,当时葛会荣接了一个电话,神神秘秘的,余长乐觉得自己在场不是太方便,就出去了,等了大约五六分钟,再回到办公室的时候,葛会荣已经倒在血泊之中。由于余长乐出来并没有离开,只是站在走廊外面抽烟,所以根本没有人进过办公室。当时走廊上还有一个人,是国税局税政科科长常啸辉,他也可以证明这一点,因为当时他从卫生间出来的时候,正好看到余长乐站在走廊上,还散了根烟给他。综合这两种情况,可以排除了别人进去杀人的可能。”
“排除了别人进去杀人的可能,那么有没有可能就是余长乐先杀了人,然后故布迷阵?”陆渐红插了一句话。
庞小顺道:“我也考虑过这个可能,但是通过对现场的勘察,现场并没有打斗的痕迹。凶器是一把匕首,上面只有葛会荣的指纹。虽然理论上存在着陆市长所猜测的可能性,但是目前找不到相关的证据。”
“听说葛会荣身上有七处刀伤?”梁万崇提了一句,“一个人自杀需要在身上刺七刀吗?这不是自杀,是自虐啊。”
庞小顺道:“这一点,参与办案的人也很疑惑,按常理来说,一个人如果选择自杀来结束自己的生命的话,大多都是采取无痛苦或者将痛苦减少到最小的方法,但是像这样的方式还是第一次遇到。通过对伤口的勘验,左手腕处一刀,左肩一刀,右下腹一刀,小腹正中一刀,心窝两刀,心脏一刀,致命伤就在心脏上,现场遗留大量的鲜血,经过检验,都是属于死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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