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祝你一路顺风吧,回来一定要告诉我,我给你接风。”
“谢谢,谢谢!”
电话挂断后陆小康苦笑一下,雇向导?哪有人啊?附近几百里空无人家,这里属于无人区。
自己就是向导还用雇吗?没有人比自己熟悉这里了,毕竟在原始森林里生活了几个月。
陆小康的记忆惊人,所以他走过的路不会忘记,另外那个怪圈陆小康已经被陆小康破解。
没什么能难住陆小康的了。
车飞速而过,激起了路上一片落叶。
天色渐渐的暗了下来,陆小康看着仪表盘,估计还有几十公里就到目的地了,又要重新回到森林。
他想起了狼王,可不能与狼王在接触,只能忍痛割爱,陆小康希望狼王带领群族繁衍后代,不希望它与人类过度接触。
毕竟狼是野生动物,很适应森林和草原,不能破坏它们的环境,自己虽然时刻都想着狼王,可只能深深记在隐隐作痛的心里,没办法,它是狼,它属于森林和草原。
车的光束向前移动,突然,陆小康急刹车,在公路上出现了一群猎狗,这群猎狗嘴角流着粘液,在灯光的照射下眼睛冒着蓝光。
它们沿着车灯奔跑着。这可是动物界出名杀手,它们的捕猎成功率胜过狮子、老虎。
它们就靠集体作战,仅次于狼群。
陆小康在慢慢熟悉这些动物,今晚开始他又要回到森林,回到动物们的身边。
一只猎狗竟然站住,回头看着车,嘴里流出恶心的粘液很恐怖,在灯光下红红的舌头被特写同时将恐怖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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