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给她一杯热奶茶,她可以在书房里待上一整天,就为了读一本名著。
她不喜欢跟其他名媛一样做手指甲。
她总是将自己的指甲修剪的圆润整齐,一点都不留。
他刚开始不知道如何养她,只记得小表妹从小就喜欢这些,于是带她去。
结果她摇头,拉着他的衣服望着他:先生,我不想把指甲搞成那样,那样我怕会不小心伤到先生的,而且我做事都不方便了,生活也会不方便,我洗个苹果、翻个书,都不方便。
沈帝辰渐渐爱上了拉着她柔软小手的感觉。
不管带着她去哪儿,他都牵着她。
这样稚嫩却朴素的双手,从没有昂贵的修饰过,甚至她连护手霜都不用,就让他觉得心里特别踏实。
用沈帝辰后来的话说:这是一个越与之相处,越会感到上瘾的女孩。
沈帝辰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
更是见惯了各种铺张浪费、一个包、一双高跟鞋、甚至一条裙子就能上百万的名媛。
可是他的小灵悦,却这么好养活。
她一个月的花费,甚至还比不上他养着的泡泡。
“喵儿~!”
空气中,传来泡泡的声音。
沈帝辰侧目一瞧,才发现泡泡从小灵悦的被窝里钻出来了!
而且是从她的脚边钻出来的。
它伸了个懒腰,一步步优雅地朝着沈帝辰走过来。
可是沈帝辰的脸全都黑了。
他直接将泡泡提起来:“谁让你跟她一起睡的?”
好在这只小猫之前绝育了,不然的话,他真是有种将泡泡大卸八块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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