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吠犬就该好好守户,追逐狡兔的事,非但不能做,甚至都不该去想!若是想了做了,非但不会被主人夸张,反而会因门户洞开而被嫌弃,认为它是劣狗,卖给狗屠杀掉!”
孔璋自认为是吠犬,看好门户不出差错就能得到主人摸头赞许,当时教训任弘时自诩有理,如今回味这段话,心中百味杂陈。
今日在朝中吃香的,是任弘这种敢于追猎并次次能捕获猎物的田犬,吠犬却不受待见,若他这吠犬敢对着田犬狂吠,你看主人会踢谁屁股?
孔璋只能打掉了牙往肚里咽,悲愤地说道:“这迁虏小儿,竟为了私仇而忘公义,坏了国家大事!”
任弘敢公报私仇,确是有恃无恐,他也懒得为自己找道德上的制高点,要的就是顺心意。
反正就算传出去,连儒生都只会称赞他不忘旧:在大汉,复仇既是正义!
更何况他斩的,也只是一个“诈降”的匈奴千骑长,多大点事。
另一方面,这场仗还是有好处的,初战极其顺利,让渴望富贵的老兵们尝到了甜头安了心,也让没和匈奴打过仗的新卒见了血。回到冥泽北岸休整时,西安侯又让人通知各曲,说是从此以后要立下规矩:
每战之后,挑出表现最优异的曲,和斩获最多的个人来开个表彰会。
除去狼姓小月氏义从骑一千人外,任弘麾下共四曲,按照征募地划分,分别是天水、陇西、金城、河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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