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振告诉我我的拘留期是15天,如果15天后还不能找到其他直接证据的话,我就可以申请保释。
我的东西都被没收了,完全就像一个囚犯一样被关押在警局的拘留室里,负责审问我的自然是樊振他们几个,在这件事上,闫明亮和陆周更加主动,所以多数时候都是他们来问我,我坚持辨认,即便在他们拿出那些不利于我的证据的时候,我就坚持一句话--拿出我杀人的直接证据来,没有证据这些都是你们的臆想。
似乎臆想这个词伤了他们的自尊心,也侮辱了他们的智商,最起码他们是这样认为的,所以他们听见这个词的时候很愤怒,但是他们却不能对我进行刑讯逼供,毕竟他们还是忌惮樊振的。
我坚持不认罪,他们找不到新的证据,这样耗了三天,我也累,他们也累。其实我最不能明白的事就是为什么他们两个要针对我,而且一直认为我就是凶手。
直到第四天的时候,我忽然有了答案。
其实这是一个很无意的动作,也是一个无意的发现,在闫明亮审讯我的时候,我看见他无意间摸了下额头,然后我发现他用手无意间带起的头发边缘有一道伤口,似乎是新的。
我看见之后没有盯着看,他也没有发觉,但是我却很快就想到了那个奖杯,那个砸伤人的奖杯,他还在重复地问我之前的问题,我依旧面不改色地回答他,最后到了僵持处,我说:"我要见樊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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