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等到小刚来介绍案情。特别对现场有否绷带纱布衣服封口胶或者是剪下来的现场单和窗帘等,他都逐一进行描述。小刚还清楚,假如凶手在包扎伤口的时候,这个地方也会留下大量的滴落血迹。这说明罪犯有停顿行为的举止。
甚至,小刚对死者身下的血泊也没有疑问。小刚想说这里肯定是第一现场。在死者的办公室确实放有一张。单虽有些褶子,但毛发之类的物品,经过先期认证,均属于死者一个人的毛发。关键是死者有一本调查笔记丢失。看来,罪犯已经不惜一切代价,要想得到这本笔记。直至案发后,罪犯还来不及清理现场,便迅速逃离,罪犯是从窗跳出去的。我的这些假设如果成立的话,那么,这个案子的结案,便用不了几天。如果,小刚的推论不成立,如果是这样的话,侦察方向还需作重新调整。
想不到小刚的推论也马上被其他人员否定了。否定的焦点有两个,第一,当时案发现场是不是发生过搏斗。第二,嫌疑人是否从窗户逃脱。
这时候,高连生一直没有表态。他在等什么。假如从法医物证学的角度去理解的话。小刚的思路开始卡壳。法医物证学是一门解决司法实践中法医物证检验鉴定等问题的学科。那么血迹检验鉴定,也是属于法医物证学范畴。血迹又是法医物证最常见的检验鉴定对象。如果具体地说,血迹检验鉴定有红细胞血型测定,包括ABO血型测定和MN血型测定。还有血清型测定,红细胸酶型测定,和HLA测定,以及DNA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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