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兵贵神速,崇祯皇帝觉得这个主意不错,便不等卢象升的信使到京师,就立刻八百里加急往山海关传旨,要求吴三桂和祖大寿立刻领兵勤王。反正这个事情,就算是崇祯皇帝自己想出来,也没人会觉得诧异。
忙完这些,东厂提督曹化淳就又出现了。这一次,是来禀告有关原辅臣方逢年的事情。
一番见礼之后,他向崇祯皇帝奏道:“陛下,据奴婢手下番子核实,方逢年确有收取贿赂为贪污官员说话一事。不过……不过……”
“不过什么?”崇祯皇帝一听,不由得略微有点不满地问道,“不要吞吞吐吐地,实话实说!”
曹化淳听了,心中叹了口气道:“不过贪污银子共为一千一百五十两,还是两名贪污官员家属给其家人的。”
也就是说,锦衣卫查出来的这个事情,确实是真的,移交给东厂核实审结,也就是一千多两银子的事情。说句实话,在大明如今这个官场上,还真是不多。
当然了,方逢年还有没有问题,这个不好说。不管是锦衣卫也好,还是东厂也罢,都不是神仙,不可能全面掌握方逢年的事情。就算是到了后世,要想获得贪官的所有贪腐信息,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如果用严刑拷打,一定要让方逢年交代出想象中的那么多问题,那这是暴政,屈打成招也没了意思。
事实上,大明律法也有规定,不得滥用刑罚。
一般地县太爷审案子,也不会如同后世电视上所演的那样,一言不合就丢签子打板子,上夹棍之类的。而是只有在掌握有真凭实据的前提下,罪犯还是不招,才可以用刑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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