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藤卓首先从尸检报告入手。王志身中三十刀,导致失血过多休克性死亡。从第一次拿到调查报告,冯藤卓就觉得很奇怪,王志身中三十刀,几乎刀刀对准心脏而去,从照片上看,他的心脏已经完全被捣烂了,下手的人不但残忍而且目的明确,就是让他死。除了刀伤,王志身体其它部位却没有发现任何伤痕,说明他被杀的时候没有经过挣扎,尸检报告也显示,王志胃内测出大量的酒精成分,那么他完全是在睡梦中被杀害的。如果是简单的抢劫杀人案件,对付一个酩酊大醉不醒人事的醉汉,似乎完全没有必要扎那三十刀,甚至不用出命案,也可以轻易拿到财物,这个举动非常多余。
冯藤卓继续看下面的现场调查报告。被害人家的大门未有撬痕,没有任何强行进入的痕迹,所有窗户也没有入侵迹象,大门完全是通过正常途径打开的,可是王志当时已经酩酊大醉,这门是怎么打开的呢?更奇怪的是,当天该楼所有的监控录象竟然突然全部失踪,作案人犯案后还能把所有的录象资料取走,这绝对不是一般劫匪能有的身手。
冯藤卓仔细思考,作案人能轻易进入王志的房子,却不留下任何撬痕,他手上一定有很不错的开门设备,因为王志家的门不但设有三重密码保护,还有两重手动功能,不是普通锁匠能打开的。进入案发现场以后,作案人显得相当沉着冷静,他对所有房间的每一个角落进行了地毯式地搜索。从当时拍摄的案发照片分析,房间的凌乱程度并不仅仅限于橱柜和抽屉,他几乎触摸了房间每寸角落,甚至连厕所顶部的塑料天花板也挪开进行搜索,如果只是单纯求财,绝对不会浪费时间,搜索得如此严密。根据冯藤卓对王志的了解,王志是一个生活比较随意的人,大部分有价值的东西都是锁在写字台抽屉里,有的时候甚至连抽屉都会忘记锁。照片上的抽屉拉开着,里面的东西翻了一地,但没有贵重物品和钱的影子,说明有价值的东西已被拿走。既然如此,作案人拿到钱财和有价值的东西还不想离开,那么应该有其它更重要的东西需要寻找。作案人先对房间进行搜索,然后再杀了王志,因为活口可以逼供,死人什么信息也给不了他。最后,他动手杀了在睡梦中的王志,用三十刀绝杀让王志永不能说话,如此说来,他不但找到了想要的东西,而且希望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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