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的装备,锋利的马刀,高昂的气势,严酷的训练,百战之后的经验,一千人组成的小小锋矢队形酣畅淋漓的展现了这种阵型的优势,他们就像一把热刀子切进了豆腐一般,立刻在剑奴的骑兵方阵里,杀开了一条血路。
敌人虽然多,但是他们却被前面的战友挡住了,虽然他们也有拼死奋战的决心和愿望,但是这个阵型却限制住了他们的群殴打法,所以面对敌人永远就是那一部分人,其他的都成了整个战场的看客。
马刀在不断的挥出,砍翻在地的,那就是自己的战果。一掠而过的,那就是后面兄弟的责任。毛承禄的责任就是带着这个小小的阵型,向前冲锋,不能降低冲锋的速度,因为骑兵最大的优势就在于速度,一旦这个速度降低下来,骑兵的威力就不如步兵。
冲锋冲锋再冲锋,这是毛承禄脑海里唯一的信念,他的盾牌也不知道接受了多少大刀的劈砍,他那完美锋利的马刀,也不知道割开了多少敌人的胸口,就在这如风的奔驰砍杀里,毛承禄的眼前突然一亮,他穿透了整个建奴的大阵。
前面不远的地方就是黄古堡,城上飘扬的是那复辽军猎猎的军旗,还有在城头上兴奋观战的兄弟。
毛承禄的战马没有停止,而且更夹紧了马腹,让战马奔腾的更加迅速,就在黄古堡的前面打了横,然后顺着整个堡强,带着他的兄弟们奔腾驰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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