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倩听完分析后道:“对受害者进行折磨,她其实也是接触受害者的身体,这也是一种触觉啊!”
罗小军也在思考这个问题:“但是我想,她既然留下了犯罪视角观看犯罪巢穴的照片,意味着这种享受是以她为主体而并非受害者,否则她留下的应该是犯罪视角观看受害者惨样的照片!所以,这种触觉体验更多是以她为主,而并非来自于对受害者的接触!第四个受害者方丽花,对刘洁而言应该是另外一种犯罪体验!刘洁的犯罪kuài gǎn已经得到了提升,她也许已经开始在玩游戏了!”
随着犯罪次数和程度的增加,犯罪者已经从最初简单的犯罪上升到更多享受犯罪的层面!诸多案例都表明,当犯罪次数积累到一定程度时,犯罪者对犯罪过程中的索取将会增多。这种增多不仅仅是从物质层面上,更多还有在精神层面上得到满足。
刘洁第一次bǎng jià张露露,并将张露露转移至她和她丈夫曾经生活过的地方,这是刘洁自以为的安全地带!在那个时候,刘洁更多的只是对张露露的折磨,然后将其杀死!而后,刘洁在经过一个月的自我休整期后,她决定再次犯罪!而这次的目标则对准马樱!
在第二起犯罪过程中,刘洁的胆子明显比第一次大了很多,而且因为不是初始暴力犯罪,她便可以暂时离开自以为的安全地带!于是,她选择了自家还未装修的门面房!在这里,刘洁将马樱bǎng jià到这里,继续进行折磨,且最后将其杀死!重点是,从这一次开始,刘洁便出现了更多犯罪过程中的精神索取。她利用犯罪视角拍下了犯罪现场的照片用以回味享受。而第三次针对付梦静的过程也基本一样。稍微不同的便是刘洁拍下的犯罪现场照片更多,用以回味的东西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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