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个变态的年代,一个人穿西装和读普希金的诗等于大罪。
罪名有:“走资派”、“苏修特嫌”、“敌特”、“黑帮分子”、“右派”!
学校革命委员会对孙胜利进行了审讯,其中一个叫张红旗的同学负责主审。
张红旗:西装哪里来的?
孙胜利:这个不是西装,是中山装,衣服放在煤炉边,烧掉了一块,就改成了这样。
张红旗:还敢狡辩,凡是反动的东西,你不打,他就不倒,给我狠狠打。
很快,孙胜利的脸肿了起来,嘴角流出血。
张红旗:家里有中山装,不是富农才怪呢,你是什么成分?
孙胜利:我交待,我是“黑五类”子女。
“黑五类”即地主、富农、***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
张红旗:交出敌特名单。
孙胜利:我不是特务。
张红旗:不是特务还穿西装,还读普希金的诗?
孙胜利:诗集是我爸爸的,衣服也是我爸爸的。
张红旗:一家都是***,把他关起来,我们去抄他家,找找有没有发报机。
孙胜利家被抄,所有东西都被砸烂,父亲遭到毒打后,跳井自尽。父亲受不了这种屈辱,邻居家的男孩,昨天还乖巧的喊他叔叔,今天却恶狠狠的向他挥舞皮带。母亲被剃了个阴阳头,母亲的麻花辫本来有两个,只剩下左边的一个,脑袋的右半边光秃秃的,没有头发。
那时候,孙胜利家的院里有一口井,父亲死了,他和母亲也不敢把遗体掩埋,只好任由父亲的尸体在井里浸泡着。从此以后,他们喝的每一碗水里都有父亲腐烂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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