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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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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明也曾有过兴盛一时的民报办报房,其更是从非法,变为合法行业。尽管在崇祯时期禁止民报抄传边事,但民报依然分布于大江南北,其生意也是颇为兴隆,这一切随着满清入关被彻底摧毁,满清甚至以酷刑禁止百姓私传小报。

不过,即便是对报产房征税的明朝,即便对于传抄官府邸报的报纸,官府的态度也是加以抵制。但是这种态度到了兴乾年后,被彻底改变了,早在兴乾皇帝于江北潜邸时,为了传播抗清思想,在舆论上打击满清,不仅由官府直接出资创办了面向普罗大众发行的《明报》,而且随后又资助开办了多家报纸。即便是在登极之后,仍然支持报纸的创办和发行,而且还制造专门的法律管理、规范报纸的发展。

因为有法可依,所以报纸在兴乾朝公开的发行之余,报上的文章也不仅仅只是传播朝廷的官令以及人事调动,早在反清期间,士人们就以笔为武器,在舆论上一点点的夺回失去的“山河”,用文字攻伐以维持大明的正统。在战争时期,士人的手中的笔是利剑、是长枪,而到兴乾之后,随着大规模战事的结束,士人们手中的笔,也发生了变化,他们在报纸上指点河山,在报道国政的同时,又点评国政得失,以其犀利的文字维护着蝼蚁小民们的利益,为其发声。

千百年来,第一次,有人真正的为蝼蚁小民发声,尽管只是声音,但是当报纸成为舆论,以文字为百姓发声、鸣不平、申正义,并且屡屡让贪官污吏受到应有的惩罚时,这让天下久盼青天而不得的百姓,在报纸上看到了“青天”的影子,并视为“青天”,视为其青天的一双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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