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千年来,羌人对野羊进行了选育,形成了羌羊。它所产的毛已不再区分粗毛和绒毛,其粗细介于二者之间。而且,还不会在春天脱落,而是像人类的头发一样,一直保持生长。这么一来,不仅羊毛的均匀度很好,产量也大大提高了。
只有这样的羊毛,才可以被捻成毛线,织成毛衣。
来到北地郡后,黑夫发现,当地也有绵羊,但与陇西、湟中的绵羊,有些许不同,可能是两个亚种。这种羊又叫做滩羊,肉质鲜美,直到后世都是一道美味。但它的羊毛却和野羊一样粗糙,所以本地戎部并不其剪毛纺布,而是直接剥皮做裘,或者用其织点粗糙的毡帐,制衣就别想了。
这便是北地、匈奴毛纺业大不如陇西、羌中的缘故。
将这种新产业引入北地,亦是让当地畜牧业焕发新活力的办法。
“猗顿以盐池发家,是因为盐池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且人人都必须食用。羊毛亦然,即便只供边郡军队使用,也需十数万件!他日若散步天下,使北方人人都靠它来度过寒冬,更需上千万件!但现在,陇西郡半年下来,却只能织出两千件……”
虽然这时代的毛衣,油脂厚重,味道比较大,且手工织造,款式肥大粗鄙,不符合中原人的美感,但保暖程度却远胜丝、麻。别的不敢说,除了关西,在苦寒的代北、燕地、辽东,肯定会大受欢迎。
黑夫希望,乌氏倮能多购入一些羌羊,在北地饲养,在当地发展毛纺产业,未尝不可作为一个新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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