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里干活的人,也不再是黔首庶民,而是赤着上身,被太阳晒得黝黑的“越奴”。
“这些越奴,多是扬越人。”
豫章郡守、郡尉指着那些被斩了大脚趾,在蔗田里劳作的奴隶道:”豫章有扬越、干越,干越已归附陛下,设余干县治之,但扬越诸部却散居山林,不服王法,常聚众劫掠行人,故各县每年都会入山围剿,捉回来的扬越人,便作为奴婢,料理蔗田。
使用越奴,在豫章很流行,原因之一,是越奴比夏奴好用……
要知道,在秦朝,虽然奴婢处于社会底层,但亦是受法律保护的。干活可以,主人却不能擅自残杀,否则要被问责,诸田造反,就是借口让官府帮忙”谒杀“其逃奴。
公家的奴隶也一样,要是奴役鞭打太重,下手的官吏还会被问责。
这也不是什么人道主义,只是劳力金贵罢了,就跟借用耕牛鞭打太重导致牛伤了瘦了,官府要拿你是问一般……
但这仅限于“夏奴“,也就是秦及六国的奴隶,言语不通的异族奴隶,却是法律的空白,甚至都不编入隶籍,可以随意压榨,没有限制!
他们成了最廉价的劳动力!
因为这两个缘故,但凡是种蔗榨糖的地区,都开始流行起奴隶来,豫章、长沙用越奴,巴蜀的巴氏则用僰奴,因为这个原因,巴氏力主修五尺道,通西南夷,皇帝已经应允。据说前个月,蜀郡的使者,已经跋山涉水,抵达“滇国”,要其入朝臣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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