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便就此不了了之,李世民转过年来,第一时间还了王鸥的十万贯,又按照当时借贷的规矩,给了三千贯的利息。自此钱货两讫,再无纠葛。再后来,李世民便投入到了谋划突厥的大事中,王小姐这个人,便深埋在记忆之中,鲜少出现了。
今日若不是看到了这颗夜明珠,这些回忆也不会浮现出来。
至于这颗夜明珠,绝无可能认错。这颗珠子,乃是隋炀帝时,暹罗国朝贡的珍品,天下唯有这一颗而已。价值不能以金钱度量,李世民当年把这颗珠子送给王鸥,也是因为大男子主义作祟,他终是不愿意占女人的便宜。
只是没想到,这颗珠子会在这里。
王小姐,你为何会把这颗珠子送给李牧?这可是朕赐给你的呀,朕还说过,它就像是朕的心一样,朕的心意,你当真就一点也不在乎么?还是说,你与李牧之间……
李世民忽然怒气勃发,虽然因种种缘由,他与王鸥没有缘分,但也不代表其他人可以染指他相中的女人。李牧,一个毛头小子,他凭什么……
李世民的思维忽然停顿了一下,好像哪里有些不对。他重新捋了一遍:李牧,一个毛头小子……对啊,李牧是个毛头小子,今年才十七岁,他怎么可能和王小姐之间有什么呢?王小姐的年纪,若是生育的早,都能生出来他这么大的孩子了!
这个时代,男人比女人大十几岁在一起的不少,但是若反过来,却几乎没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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