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云州的雨林中,潮湿的气候很容易引起风湿,唐煜走这条路走私走了十几年,每每到了晚上膝盖骨以下就疼得厉害。他摸出随身携带的酒罐,拧开盖子,灌了一口。
烈酒入腹一股火辣辣的热流以小腹涌起,整个身子都暖洋洋的,膝盖以下那种钻心的疼痛也得到了缓解,他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往篝火那边靠了靠,准备稍作休息,打个盹儿。
“喂,唐大哥!”有人在他后边轻轻推了推他的肩膀,却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脸上的稚气都还没脱,“冯头儿让你守夜,你这般偷懒打盹儿,让他知道了还不剥你一层皮!”
“石头,你小子少给老子打马虎眼儿,老子这耳朵比耗子的好使,就是有条长虫爬过去老子都知道,轮得到你小子来指手画脚?”唐煜低声骂道,“你小子是惦记着老子这两口好酒,云州这地界儿,没有这两口好酒,上了年纪老来得风湿,疼得你小子爬都爬不动!”
“嘿嘿,唐大哥说得那是,那是,唐大哥这耳朵那是好使,唐大哥的酒也是难得的佳品,在这云州的密林里,没有这两口好酒真是活不下来,嘿嘿。”石头赔着笑在唐煜身边坐下来,唐煜白了他一眼,把酒袋递给他,“先说好,只两口。”
石头接过酒袋,扎扎实实猛的灌了两口,擦了擦嘴以后把酒袋递还给唐煜,打了个酒嗝,长舒了一口气,脸上因为那烈酒的效力,泛起深色的红,映在篝火的光下,非常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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