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芬和李凤梅日常负责看店,两家的分红不说,这俩人包括夏晓兰都拿的是200元/月的工资,84年这是罕见的高薪,不过夏晓兰坚持要给开工资,是让李凤梅和刘芬把家庭账和个人账区分清楚,夏晓兰和刘勇想做个啥生意,两家还不是掏了老底来支持?
俩人把分红拿走,一时见不到回头钱,刘芬和李凤梅多半会克扣她们自己的日常花销。
每月开的工资,是对她们工作的肯定,也是给俩人发私房钱。
夏晓兰倒是不在意每个月能不能拿那200元,为了让李凤梅和刘芬转变观念,她还是接受了自己“买手”的工资。等她不参与店里的进货经营了,自然会停止领工资。
李凤梅虽然觉得自己拿200的工资太高,倒也不好回绝,反而松了口气:“这样挺好,一个店让你们母女俩都忙的不停歇,我家却只有一个人能帮上忙,我这心里也不舒坦。”
还是那句话,亲兄弟明算账,双方都不要占便宜,合伙的生意才能做的长。
刘芬相当于被固定在了服装店里,油渣生意不可能再去做,这次回七井村,母女俩的宅基地和责任田都分到手,夏晓兰干脆把这生意交给了陈旺达。
陈旺达肯定不可能去做这生意,但他有儿有女的,想要把生意交给哪个儿女都行。
什么青鱼只是添头,真正的回报就是油渣生意,夏晓兰和刘芬已经做的熟门熟路,商都这边榨油厂的门路交出去,一个月稳赚三四百没啥风险的生意,陈家不可能无动于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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