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老太太住在山上,整天吃人参,才活这么大岁数,我带你去喝她的血,可能就会治好你的病。家里的那口棺材我用得上,我带你去,就没想再走出公丨安丨局,我被枪毙了,你就把我埋了。我活着也没啥意思,作孽啊,杀了好几个人了。你现在也长大了,以后一个人,长点心吧,病好了再找媳妇。这次我不吸血了,只杀人,这次还是和以前一样,我杀人,你别动手。我杀人犯法,你吸死人的血,不犯法。走吧……
魏红会说:爹,咱快去快回,我病好了,还是想娶美美。
如果魏红会背部的寄生虫会写诗的话,它可能会这么写:
我是寄生虫,跟随你去过很多地方。我徘徊在你的十二指肠之中,我想在你胃的拱顶和走廊中穿过,毛细血管像是小花园,你白天吃过的食物在夜晚成为我的景物,我与爱人在你体内相逢,我们在你心脏的周围栽种梅兰菊竹,我们在你的肛肠中布置新房。我的父亲是苍蝇,母亲是蚊子,你就是我的祖国。
一直在索取,从不曾感恩。
老兵永远不死,只会慢慢凋零。——麦克阿瑟
死者的两条腿倒挂在竹子上,左腿在路南,右腿在路北,帽子掉在路中间。他的左腿光秃秃的,就像被扯下来的烧鸡腿,还耷拉着一块皮;右腿连接着躯干,头下脚上的倒吊着,滴血的双手垂向地面。风吹过,尸体拉弯了竹子,在空中荡来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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