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第二天中午,他还想去新房找找看,只是没有想到,新房那边有人在看着,他去的时候,刚好遇到了徐铭,大白天的,他也不好动手,只好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跟着徐铭去了现场,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看了一眼屋里的情况,就报警了。
他很有可能就是在贼喊捉贼,报警只是想要以此来掩饰自己的罪恶。
看起来,这个猜想,好像十分完整,马路几乎符合所有的凶手特征,不过真正能敲定他的实锤可不是丁凡自己想出来的猜测。
这一切都要看证据才行,有证据才能抓人,没有证据,说什么都是白搭,就算马路真的是凶手,最后没有证据也只能放人。
丁凡站在犯罪现场的门口想了半天,最后还是从口袋里面掏出了钥匙,再一次走进了五年前的犯罪现场,一个人重新做了一次案情重现。
这一次他按照之前推测出来的杀人循序,一步一步的走,直到最后他将假想的最后一个人杀死,这才停下来,看了一眼手上的时间。
基本上可以确定,凶手要完成这一整套杀人翻找现场的动作,前后需要大概二十分钟左右,而且对体力也是有一定要求的,恐怕凶手在外面常年都是从事体力工作的人。
刚好,这一点再一次跟马路对上了。
可这一次丁凡没有就此离开,而是在想着,凶手在杀人之后,会做些什么,毕竟随后的几个小时时间,凶手没有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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