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晓嵩大学时代是在清华的校园里。虽然大学没念完,但是大学生活对于他来说并不是多遥远的事。
“可能我们是属于那种比较文艺的,我记得我上学那会儿,就三件事:民谣,写诗,看漂亮姑娘。”高晓嵩笑着说道。
“哈哈!”两人一起大笑,陆非凡说道,“前两种可以没有,但是最后一个一定要有的对吧?“
“对,对!“高晓嵩点头笑道,”我觉得这应该是每个时代,大学里男生都有的一种,算是……爱好吧!“
“那你上大学那会儿,应该有很多漂亮姑娘追你吧?你这么有才,会弹吉他,会写歌。那会儿的姑娘们不是就迷这种吗?”陆非凡问道。
“嗨!别提了!我上大学一次恋爱也没谈过!”听到陆非凡的问题,高晓嵩拍着大腿,一脸的哀叹。
“我开始和你的想法一样,当时在我刚入校的时候吧,本想在草坪上拿着吉他“招蜂引蝶”,结果呢,有人告诉我说,学校里弹琴最厉害的是宋苛。他比我大了五届,我的天!本来是已经毕业了的,就因为女朋友太多,每个年级都有他的女朋友,所以他就一直住在学校里。
我到目前为止都对宋苛有崇拜之情。当时在大学里,有三项技能是很让人羡慕的:踢球、弹琴还有打架。宋苛虽然只占了前两项,但他有后面的‘小弟’们,全是体育生,结果打架也占了。三项让人羡慕的技能,他一个人儿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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