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奇怪的莫于是,脖子都快断了,还能有不流血的?这似乎太假,但现场,包括整个三楼,确实没有任何血迹出现,三楼大门紧闭,刘顺也不可能在外。
“李警官你的意思是?”
他轻轻一笑,无所谓道:“按照公丨安丨规定,关于案情的具体情况,再未破案前,是拒绝跟非警职人员谈论的,但你们知道,我为什么今天要找你们说这些吗?”
我摇摇头,蒙然无知。
“我告诉你们案情,只是让你们明白,按照目前的情况,在三楼的每一个人都可能是凶手,因此,按照规定,你们每个人均有嫌疑,从现在起,你们每个人在未洗脱嫌疑前,谁都不能离开这里。”
话音一落,大门便进来几个丨警丨察,将我们死死围住,我算是明白了,李警官这是跟我们玩先礼后兵呢。
咱们之间互相做证,均可以证明彼此并不是凶手,虽然这从法律上来说,不太容易被采纳证据,但事实情况就是如此,没办法的事。更何况,即便如此,有四个人,也无法证明自身清白。
第一个自然是刘顺的室友,他嫌疑最大,而且,刘顺总不可能为他做证吧?
其他的,就是我和棒槌。我们凌晨三点可是都出了门的,在这一点上,阿强没法为我们做时间证人,而阿强本人,也因此而受到牵连。
我们被带到了当地的公丨安丨局,按例巡查。我和棒槌其实有办法脱身,但说实话我并不想说我们是去赶尸去了,必定现代社会,干我们这行的有些东西不能太显眼。不过,丨警丨察办案始终讲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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