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二妮迫于母亲的压力,向李奔放正式提出了分手。李奔放认为王二妮背叛了自己。
在那个夜晚,怀恨在心的李奔放趁着风雨,再次前去王二妮家,请求与王二妮复合,但再次遭到王二妮的拒绝。
激情之下,李奔放没有控制住情绪,将王二妮杀死,然后杀死了她姐姐和母亲张梨花。
案件到了这里,凶手已经自己承认杀人,现场也找到了证物,似乎可以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在所有人皆大欢喜之时,一个警官提出了不同意见,这个警官就是当时的案件承办警官邵鹏。
虽然隔着十五年,虽然只是发黄的案件讨论记录纸上寥寥几笔的记录,但我仿佛看到了当时狭隘的警局会议室内,一个年轻人据理力争时地慷慨陈词。
邵鹏全程亲历了对李奔放的讯问,在案件讨论中,是主发言人。
邵鹏认为:在讯问中,李奔放详细解释了杀人动机,但是李奔放说不清楚杀人的细节,也不知道是使用什么凶器杀死王二妮的。
李奔放一直坚持供述自己是用手掐死王二妮的,这与现场勘验明显不符;另外,对于王大妮和张梨花的死,李奔放也说得驴头不对马嘴。
——邵鹏坚持认为,李奔放是在撒谎!
在办案粗糙的年代里,能够找到嫌疑人,本身就是巨大的胜利,更何况是认证物证这么完美的案件!
尽管邵鹏说的有理,但会议上邵鹏依旧遭来了几乎所有的参战警员的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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