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娟的老娘想起自己年轻的时候,她庆幸那个时候还不需要男人到城里打工才能养活一家人。那时候虽然日子过得很平淡,种一年的庄稼,留下口粮,卖了余粮就能养活一家人,虽然不富裕,可不缺吃,不差穿,一家人在一起却是其乐融融的。女人从来没有什么期待、思念男人的痛苦,更没有尝到什么孤独、守活寡的滋味。自己年轻的时候,在大姨妈干净的最初两三天,下身也有过特别的反应,是特别需要男人。可那时候方便呀,男人就躺在自己身边呢!只要你摇晃一下屁股,给点什么暗示,男人便心领神会了,你想要的,他立马就会给你……根本不会等到像周小娟那样饥饿难忍了,男人还远在城里见不着,实在无奈了,竟然死皮赖脸地求自己的小叔子帮忙……这要是在那时候,女儿是要被人在背后戳脊梁骨的。
女儿生不逢时,遇到了这种年代,粮食、棉花不值钱,只种庄稼养不活一家人,只好让男人们到城里打工挣钱补贴家用,女人在家里种庄稼带孩子。男人和女人两地分居,隔着千山万水,成了名符其实的牛郎和织女,只有等到春节的时候,男人们才挤上拥护的火车回家,来一回短暂的鹊桥会。要是运气不好,恰巧碰到女人的大姨妈出来闹场子,不用说,那个鹊桥会的质量就要大打折扣了。至于女人,在平常,女人干男人的重活、粗活、累活儿那就不说了,关键是女人的生理需求没办法解决。以前从没听说乡下女人有老公还会在外面偷食的,除非你是真正的寡妇。现在倒好,从没听说过哪个留守妇女在家里不偷食的。在村子里,女人不守妇道,已经不算什么丑事儿了,法律不追究,老公揣着明白装糊涂,家里人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以,周小娟打小叔子曹二柱的主意,老娘一点都不觉得别扭,也没有觉得女儿给自己丢丑了,相反还觉得是肥水没流外人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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