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别,我错了……”我赶紧求饶。
“以后不准再刺探别人隐私,否则有你好看!”她把手机丢给我,然后转身走开。
我心一横,快步追了上去。
“那、那个,你能……”
“不能!”
“你、你能做我女……”
“闭嘴!”
“能做我女、女朋友吗?”我终于把这句话完整地吐了出来。
“滚!”她头也不回,加快脚步朝图书馆走去。
这便是我第一次向女生表白。之后在大学里两年多的日子里,我断断续续,先后又向她表白了八次。
“你烦不烦?”她问我。
“不、不烦。”
“我都替你觉得烦!”
“那估计咱俩对‘烦’的定义不太一致……”
岁月如梭,一晃两年多过去,我和她就这样耗到了大学毕业。
毕业之后她出国留学,我便进了这家文化公司,过着补锅加背锅的日子。
但就在工作第三年的时候,我补锅居然补出了狗屎运。
当时公司准备做一套丛书,可其中有个作者的文笔过于汪洋恣肆,整篇文章错别字连篇。“的地得”用不对也就算了,关键还全部用错。
出书需要一套编辑、校对和加工的工作。但看这两位作者的稿子,“编校加”基本上等于重写,所以同事们都不想接任责编。
就这样,主编又想起我来。
“肯定是本畅销书,你做好了,给你收益分成!”大概也觉得任务过于繁重,主编使劲拍着胸脯给我许愿。
我猜不透主编的意图,于是决定约作者见面聊一下。结果那天来了一个二百多斤,走路都呼哧呼哧喘气的胖子。他侧着身挪进小会议室,然后一屁股坐在我对面的椅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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