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十年代的时候,这里又成了市民们以物易物的“鬼市”。
因为房子老,交通不便,房租还便宜,所以后来这里仍然一直是各色人等的聚居场所,也是城中心治安最差的地方之一。
第一个报案丢锅的人,就是粉黛巷里“大碗”面馆的老板。
大碗面馆在巷子里赫赫有名,不是因为味道好,而是因为便宜实惠。
他们家的招牌上写着三种面——茄子肉丁面、虾米炝锅面和番茄鸡蛋面,但实际上只卖一种面,面的名字就叫“老板来碗面”。
每到中午,一些三和大神般的零工仔就会走进面馆,他们一般都喊一声“老板来碗面”,随后老板就会端来一碗热腾腾的面条。
面条里两根青菜是标配,至于其他卤料,有的时候是飘着的几个茄丁,有的时候是捞出来的两片西红柿或者炝锅的白菜叶,如果能在面里找到肉丝,那吃饭的人估计一整天都有好运。
但大碗面馆仍然天天门庭若市,因为它分量实惠,而且价格从八年前就没涨过,一律五块钱一碗。所以打工的、小贩们几乎每天中午都来这里吃面。
面馆只有八个座位,所以大部分人都或蹲或站在巷子里,抱着一大碗热气腾腾的面条,呼噜呼噜吃完后,自己把碗放到洗碗盆里,然后便各奔东西。
面馆老板姓牛,面馆的地面儿就是牛老板的房子。
牛老板每天早上起来去市场买菜,上午收拾店面,把面卤和材料备好,点火煮汤,十点半营业,晚上十二点关门,生意一直火爆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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