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芽儿拿过一罐喷雾来,在笔记本侧面连着喷了几下,说:“这是进口的纸张缓解药水,能有效分离粘连、脆化,不过得稍微等上三五分钟。”
沈喻看看表,她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我知道,现在已经十点半钟,今天留给她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那罐喷剂果然有用,磨刀不误砍柴工,稍等片刻之后,果然,打开笔记本内页比预想的省事了许多。
但让我们失望的是,闻牧山的这个笔记本并不是私人日记,也不是工作日志,它更像一种专业性的随笔,是对考古中间遇到的种种难题和解决方法的一种记录。
闻牧山的笔迹比我想象的要娟秀一些。他用特别端正的钢笔行书记录着工作中的种种,虽然岁月变迁,纸张和墨水的颜色已经改变许多,但还是能从字里行间看出这个人的品行、操守、乃至对人生的态度。
这是一个做事一丝不苟、做事追求极致的人。
平时我们做速记,或者记东西,都尽量用简化字,甚至用同音异义字来保证速度,至于标点符号,那基本上是毫不注意的东西。
但闻牧山不同,他很认真地书写着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从笔墨的颜色可以看出,如果前面有点错的标点,他甚至也会在后面发现它,并且校正过来。
而且从字与字之间的连接来看,他的手速极快,就算写好了每一个字,也没有耽误他记录的速度。
尽管都是一些工作上的问题,但如果留意的话,我们依然能从字里行间发现端倪,从而还原出事情的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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