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强舔了舔嘴唇,低头看了眼脚下一枪爆头的尸体,还有刚刚醒过来的小宇,眨了眨眼睛后他抬头说道:“这个人叫万振明”
“唰”安邦眼睛一亮,点头说道:“接着往下说,你给我的兴趣引起来了”
马强为什么撂的这么快,这么干脆呢?
你可以说他是怕死的,其硬气的程度可能都没有手下的小宇,恩赐这两人性子那么刚硬,这是因为屁股下面的位置决定了他的思维,马强怎么着也算是当年四爷手下的金刚之一,在东北吆五喝六的很有排场和实力。
在那个桑塔纳已经算是豪车的年代里,他们这伙人都已经开上了奔驰,并且手底下现金经常一天都能掐着好几万,长时间在这种环境下生活养成了马强他们这种人豪气,和华贵的生活。
这种日子过久了,人就已经被腐蚀的太知道珍惜生命了,因为活着能享受真的是很好的一种生活姿态,死了可就啥也没有了。
所以,身为社会大哥的马强非常惜命,并且还希望自己能过上以前那种花天酒地的生活,这就导致了他在安邦给他的两条路上彻底的没有犹豫的就倒了下去。
脚筋被挑断给扔在南非的矿洞里去挖矿,他能接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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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此相比,在掸邦这种无人管的地带,没有约束的活下去,马强相信凭借他以往的经历他没准还能活出大哥的风采来。
所以,马强非常干脆的就跟安邦撂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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