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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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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小强挑了一挺PKM通用机枪,带一具四倍小海螺瞄准镜,子丨弹丨一口气带了六百发。就这样,这货还嫌自己带的家伙太少,又带了一支乌兹冲锋枪,这玩意儿轻巧得很,近距离对射的话火力也足够凶猛,是理想的自卫武器,至于手枪……他根本就不考虑。手枪这玩意儿你带十次都不见得有一次是派得上用场的,就算要派用场了,也不大靠得住,首先是杀伤力太弱,其次是精度太低了————枪管太短的家伙都有这毛病,没法子。当然,也不是没有杀伤力大的手枪,比如说M500,十二点七毫米口径,一枪能放倒一头犀牛,可是这玩意的份量跟一支自动步枪差不多了。沙漠之鹰也不赖,这玩意儿的口径也接近十二毫米了,能一枪把人轰飞,然而后座力惊人,份量也惊人,重达两公斤,只比M500轻那么一点点,谁带谁脑残!既然手枪那么不靠谱,为什么还要带?有这力气不如带一支小型冲锋枪来得实在!

萧剑扬再三衡量,还是挑选了81改。81式自动步枪留给改枪师缩小尺寸、降低重量的空间并不大,改枪师绞尽脑汁也只把它的重量降低了半公斤,尺寸缩小了一号而已,跟面目全非的56改相比,差得太远。但是它胜在保留了威力较大、精度较高的优点,打双发点射的话仍然可以精确命中四百米外的目标,它的钢芯子丨弹丨简直就是防弹衣的克星,不选它选谁?萧剑扬带了三百发子丨弹丨,四个弹匣就带在身上,两个弹匣以及一百二十发散装子丨弹丨放在背包里,顺便用胶布把一个二十发容量的弹匣黏在枪托的一侧,将一具红点瞄准镜安装在燕尾槽导轨上,也就差不多了。他挑选的是红外夜视仪,他认为微光夜视仪虽然先进,但惧怕强光这一点始终是致命的,一旦遭到闪光弹之类的玩意儿的攻击,很容易致盲,而红外夜视仪则没有这个毛病。当然,红外夜视仪也不是百分之百可靠的,只要有心,对付红外夜视仪的装备和办法着实不少,有时候一些很土的办法都能让红外夜视仪失效……失效就失效吧,总比一枚突如其来的闪光弹弄得变成瞎子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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