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回來.黄仁德熬心费神地泡制出的公司发展计划书.本质上就是一个变相的非法传销方案.首先.丽雅公司将销售的组织形式划分为四个层次:公司总部、总代理商、经销商、业务员.具体的营销人员.则分为五个等级:高级总监.业务总监、业务主管、业务经理、业务员.其次.其营销做法是:每地(市)设一名一级批发代理商.管辖下的每县再设一名二级批发代理商.县级代理商负责落实“试用范户”和“示范基地”.通过这样的宣传形式在当地造成广泛的影响.借以发展下面的经销店和业务员.然后.再由经销店和业务员來发展基本农户购买和使用产品.这样的营销模式在商业领域里由來已久.根本不是什么新鲜东西.然而.如果把经销产品的成本价格变成天价或者收取巨额的“进门费”.那显然是一种典型的非法传销.当然会让人一眼看穿.根本就行不通.为了解决这些十分棘手的问題.黄仁德巧妙地采用从表面上弱化非法传销那种惯用的手法.从而达到能够快速赚钱的目的.其一.公司生产和销售的“植物灵”.两年前上市的零售价18元.现在价格仍然不变.其二.底层业务员加入营销的门槛大为降低.只收取288元入会费.并发给价值144元的“植物灵”8盒.这说是说.入会费仅为144元.其三.业务员入股288元购买“植物灵”1份(8瓶)以上.才有资格入会和发展下线.而每一级销售人员发展下线的人头数越多.提成的资金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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