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本是大家族的贵公子,虽然现在满脸胡茬看起来很邋遢,但他本是个纨绔子弟。
他有钱,有势,平日里又较能打。在加入天才班以前,他谁都看不起。
他是爱杀妖,是喜欢杀那些惹是生非的妖魔。
它们都是些渣滓!
每当他的长剑刺穿它们,他会觉得心跳加快,会觉得——特别爽!!!
我之所以修炼,之所以加入巡查队,当然不是为了成为人人。
因为我本来是人人。
我要的,是这长剑在手,杀妖如麻的畅快!!!
之前说好的,除了朱二以外,每个巡查队的队员,杀够五十只妖魔荣耀退休,现在,我要把他们没杀够的妖魔全部算!
许多人的家里,其实都是有剑的,或许是装饰品,或许是青少年的玩具,都是没开锋的那种。
这一刻,整座乌城的长剑,统统微不可查的震了一下!
剑心大圆满!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熟悉的笑容再次在他的脸浮现。
一脸胡茬的朱二越笑越张狂,越笑越张狂!
老子今天……
要杀个爽!!!
乌城界外,遍地妖血。
为首的六级妖魔瞳孔放大,一脸的难以置信。
棒棒糖的那一根小棒子此刻正插在它的脖颈处,磅礴的剑气直接将它的脖颈刺出了一个大洞。
同为六阶,实力还是很悬殊的。
对方的剑域,明显自己的域要强得多!
在这个剑修逐渐没落的年代,如此强悍的剑域它还是第一次见到。
当然,它也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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