搓了搓手,郑世明看了看我:“我和我前妻,也就是柠柠的妈妈,我们是大学恋人,我比她高一届,迎新生的时候认识的,我大三时她成了我女朋友,我们一直走的比较顺利,大学毕业之后齐齐来到深圳,我不愿意啃老,她也愿意陪着我一起打拼。我创业初期,日子过得特别艰难,她陪我吃了很多苦头。刚刚开始我的生意没什么起色,我连个像样的婚礼都无法给她,她没一句怨言,戴着我花几百块买来的轻得能被风吹起来的戒指,简简单单领了证。”
脸色一敛,郑世明继续:“刚刚开始,我们穷点,但感情挺好的。后面随着我的生意越做越大,我拿回去给她的钱越来越多,但我的应酬也越来越多了。我经常在外面忙得昏天暗地,而她过着丧偶式的婚姻生活。她的怨言越来越多,堆积如山,而我一朝得志语无伦次,我与她爆发了一场特别可怕的争吵,在那场争吵里面她哭着说她只想让我陪她多一点,为什么我就做不到。可我不认为自己有错,我认为我在外面打拼,是为了给她和给柠柠更好的生活,我也觉得自己很委屈,于是我们互不相让。”
轻呼了一口气,郑世明的双眸黯淡着:“那天争吵之后,她提到了离婚,我正在气头上,想都没想就说离就离。那时候我太年轻气盛,也太自以为是,我太想当然,多少也为了面子不愿意拉下脸皮,于是我和我前妻,就这么把事办妥了。当时,柠柠才1岁左右,原本上到法庭判决的话,柠柠是要判给我前妻的,但我前岳母她说柠柠妈还年轻,她要再嫁的话,带着孩子不好弄,于是柠柠就留给了我。也就是从那一天起,柠柠所有的起居饮食都要我亲手操持,我才慢慢的体谅和理解,我前妻对我的失望,到底堆积有多厚。我以为我挣了钱带回家,就是尽到了对家庭的责任,但我真的错得太彻底。我后悔,懊恼,前后纠结了差不多两个月,我下定决心想去把我的前妻追回,没想到她仅仅在离婚后两个月内,急急忙忙将自己嫁到了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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