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匹枣红色的汗血宝马,汗血宝马本身就很精贵,而皇帝那一匹马又是汗血宝马中的佼佼者。身材高大、气质高贵优雅,毛皮油光水滑闪闪发光。
故意站到了朱高煦身旁的邱福,小声道:“那匹马最难得的是四只蹄子,简直是万中无一,人称‘千里雪’。”
朱高煦听罢又看了一眼,果然见那马浑身一色的枣红细毛,却只有四个蹄子是雪白的,当真长得稀奇。在古代,骑什么马就跟后世开什么车一样,同样是车,开辆威航能和开宏光神车一样吗?好的马,从外形、气质、速度都要讲究的,骏马能极大地提升一个人的比格,特别是喜欢骑马射箭的武将尤其偏爱骏马!
看到如此骏马,大伙儿的兴致都被挑起来了,至于狩猎场大不大,那根本不是重点,只要彩头够好!
朱棣完全不介绍那匹马怎么厉害,大家都是骑马的,自己看就行了。他把彩头说得轻描淡写,接着就岔开了话题,“打完猎,俺们就在这里把野味烤了下酒,一起说说话儿……”
但是大伙只盯着那匹马。谁他|娘对酒肉有兴趣呀?跟着皇帝夺得了天下,大将们早就荣华富贵锦衣玉食了,天天吃肉天天喝酒,早腻了!武将们是很实在又势利的,别扯什么谦让虚套,既然打个猎就能得匹上好的千里马,老子就要那匹马!
邱福又笑道:“论武功,天下谁是汉王殿下对手?俺看好汉王……那啥,汉王不会赢了送俺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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