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罗森。”
老头和林克握了一下手,笑着说:“你好,林克!”
林克发现的的右手无名指和尾指都不见了,怪不得用左手开枪。
不过他也没表现出惊讶,“这个地下练枪室很不错。我看着都想建一个了。”
“哈哈,或许你根本不需要忍受地下回音的折磨。”林克是个大地主,全美国人都知道。想要练习射击,有太多的地方可以建射击场。“要不要打几发?”
林克看他刚才还在换弹夹,知道他还没练完,说:“好啊!不过我用惯了自己的枪。”
“有顺手的枪,是最好不过的。”对于一个枪手来说,枪只要不会卡壳,漂亮与否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灵敏度和顺手。
罗森说完,重新站到枪道戴耳塞,然后拿起手枪瞄准。
林克也戴耳塞,然后取出手枪,取出弹夹,并将枪膛的那颗子丨弹丨也退了出来后,这才换了另外一个弹夹。这枪道的长度只有不到三十码,用特制尖头弹不仅浪费,而且对靶子的破坏力也大。
他也是单手握强,瞄准了一会,扣动扳机,砰砰砰的一连串连射。虽然他换了普通手枪弹,但是他的的手枪枪管要普通的半自动手枪要长一些,枪声也有很大的区别。对枪熟悉的人,很容易听出来。
罗森虽然带着耳塞,但他马听出林克的手枪的不同之处。他的手枪的枪声很清脆而且声音也较大。也是说枪声的声波频率较集。那唯一的解释是他的手枪枪管密封性好,而且弹药燃烧也充分,子丨弹丨获得出膛动能也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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